企业破产怎么处理员工?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来源:律速网时间:2023-05-16 15:22:15

一、企业破产怎么处理员工

企业破产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况如下: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三、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标签: 企业破产处理员工 劳动合同法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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