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孩补贴多少钱
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按政策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子女,补贴1万元,直至孩子满6周岁。
武汉三孩补贴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第三个或以上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孩次也不纳入补贴范围。
2.夫妻一方户籍及其补贴子女户籍(拟补贴子女户籍须首次登记在东湖高新区)登记在东湖高新区满一年且居住在东湖高新区(户籍地和居住地所在行政管辖均须为东湖高新区;不满一年的家庭在其满一年后纳入下一年度发放)。其中,对于区内人户分离居住的对象,必须在户籍地对应的行政管辖地街道(社区)申请
3.享受补贴的子女应在2023年1月1日 (含)之后出生且不满6周岁。
武汉三孩补贴领取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所在地社区 (村) 提交申请资料社区 (村) 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示5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家庭资料收齐报街道复审;街道复审无异议后,将本街道育儿补贴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卫生健康局; 卫生健康局审验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将育儿补贴资金支付给申报家庭。
对上年度已享受育儿补贴的家庭,当年资金发放前各街道、社区(村) 需对育儿补贴家庭进行年审,年审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育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退出。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有多少
法律分析: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