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中认定有损害事实的行为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2.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找法网提醒,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二、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三、名誉权纠纷打官司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多准备对案件认定有帮助的直接证据,证据的关联性要高。证据作为诉讼程序中的核心,是人民法院能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法庭审理的阶段,双方当事人都要就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如实陈述。原告应如实陈述侵害事实及其过程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被告可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相应主张进行抗辩。双方当事人还可就各自主张的观点进行质证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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